在职教职工(不含中层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签证、签注及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注:

1.为保证相关流程完备,请提前7个工作日发起因私出国(境)申请。

2.如因私出国(境)占用工作日,请附上完成请假手续的表单截图。

3.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回国,请在已审批的回国期限前提交因私出国(境)申请和请假手续。

4.未经审批擅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的,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