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学校各校区均具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校园环境优美。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现将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一般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北京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一)。
二、学历要求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福利待遇
1.聘用方式
根据国家、北京市、学校以及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由各课题组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薪酬
根据学历、工作经历、岗位等情况,由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3.档案及户口
户口回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按规定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招聘工作安排
- 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视频面试考核程序,请随时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2.材料要求及报名方式
(1)个人简历;
(2)北京交通大学应聘报名信息表(附件二)。
邮件标题及个人简历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以上材料填写后发送至拟应聘的项目组联系人邮箱。
3.面试安排及其他注意事项请以邮件和电话通知为准。
4.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
在学校发布的岗位指标内,由课题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和遴选,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处和人事处审核。所聘人员按照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