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指南
博士后在站期限24个月,例如:进站时间为2022年10月、出站时间应为2024年9月。
一、进站后第23个月前完成以下工作:
1、获得出站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或商调函或劳动(聘用)合同。 出站后拟出国或暂时找不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需联系人才服务中心机构做为其人事档案的接收方,并开具接收档案的函。
2、完成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样式模板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浅色封皮胶装)。
3、博士后已完成在站期间成果要求,并经导师同意,可准备进行出站答辩。学院和流动站学术负责人组织博士后出站答辩,出站答辩评审小组由3~5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名校外同行专家,一般由流动站学术负责人任组长)。学院进行出站考核和审批。
4、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国家有关博士后资助项目必须结题完成并使用完相关经费,在线通过中国博士后基金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并提交。纸质版《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中由“设站二级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设站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由科技处签章,“设站单位财务负责人”由财务处签章。
5、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出站申请材料并提交,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6、博士后出站离校前,须持《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出站手续单》到学校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二、 具体办理出站手续流程:
1、通过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上填写出站信息和上传有关材料、提交,并向学校博管办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
一式2份,保证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
2 |
出站后的单位接收函或商调函或劳动(聘用)合同 |
由接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出具1份 |
3 |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 |
1份 |
以上材料按要求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中涉及的科研成果,须提交证明材料 |
||
4 |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
3本 |
5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
2份:交我校科技处1份,博管办1份 |
6 |
出站离校手续单 |
已完成所有流程后交回学校博管办 |
2、全国博管会网上审批。《博士后证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取电子版,可自行打印。
3、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祝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